1、项目名称:辽源市地税局摄像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YZC2013-226
3、采购内容:单反相机:1套、摄像机:2套
4、采购预算:柒万伍仟元整
5、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6、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9月23日 16 :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企业法人授权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到吉林省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询价文件, 如证件不全,不予发放询价文件。
7、确认参加询价截止时间:2013年10月8日下午14: 00 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请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只有按规定时间内在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才可以参加投标。
2)领取询价文件时需出具法人授权领取询价文件的证明,并注明领取询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及编号。
3)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后,务必按规定的开标时间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
8、报价地点和开标地点: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辽源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11楼)。
9、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