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26日讯(记者 张润琪)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原贵州省食药监局医疗器械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药品(药品化妆品)注册处处长罗志受贿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贵州扬生医用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扬生”)董事长黄昌平牵涉其中,涉案金额20万元。。
裁定书显示,被告人罗志在担任贵州省食药监局医疗器械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药品(药品化妆品)注册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伙同他人为相关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相关企业的好处费。其中,罗志单独受贿人民币181.6万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整理发现,在罗志单独受贿的181.6万元中,贵州扬生董事长黄昌平“涉及金额”20万元。
裁定书显示,2015年年底,贵州扬生董事长黄昌平为了感谢被告人罗志在产品注册、生产许可方面给予的帮助,送给罗志人民币20万元。罗志全部予以收受。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贵州扬生,公司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案件有专门的法务跟进,由法务对接,行政部门无法接受采访、给予回应。
公开资料显示,贵州扬生为重庆扬生集团旗下企业,成立于2010年,为专业从事创伤修复与镇痛类医用器材研发、生产、销售的高科技企业。天眼查显示,贵州扬生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董事长正是此次涉案人员黄昌平,持股比例72.73%。
来源:天眼查
实际上,贵州扬生已经不是第一次卷入国家公职人员受贿案件中。
2017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屈某受贿、贪污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2007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屈某在贵阳市工信委投资与技术改造协调处工作期间,利用职权,收受有关企业和个人贿赂共计53.8万元,其中,收受贵州扬生医用器材有限公司郑某1万元。
案情通报显示,2014年初,贵州扬生公司以聚氨基葡萄糖羧酸钠医用生物胶体液生产线建设项目向市工信委申报项目资金,后该项目获得投资处支持获得了80万元的市级资金支持,2014年9月,被告人屈某在市工信委三楼走廊上收受郑某感谢费1万元。